朱耿洲: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要对症下药
发布日期:2016-11-18浏览:2111
朱耿洲博士认为: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系统性、长期性的问题,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。而上海金融业很发达,但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不够,所以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症下药,打通融资血脉,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,全力服务、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。
第一、针对银行金融服务尚待完善,应该充分发挥银行业融资主导作用。
1、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。
政府应该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,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工作,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定价、成本利润核算、信贷审批、激励约束、风险分类管理机制,建立中小微企业授信管理体系,简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程序,降低贷款门槛,下放审批权限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不断创新服务方式,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。
2、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、分类管理流程,建立便捷高效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。
通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产品,积极拓展循环贷款、动产抵押贷款、仓单质押贷款、股权质押、知识产权质押、土地使用权、林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的应用范围。积极探索中小微企业法人代表或大股东个人资产连带责任担保、联户担保、经济联合体担保等多种新型保证方式。
第二、针对中小微企业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,促进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。
1、政府应该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融资,积极为其上市创造条件。
做好各项服务工作,落实各项扶持政策,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融资流程、相关政策、法律规定,解决企业上市涉及政府部门的相关问题,并积极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集合发债工作,帮助一批成长性良好、经营业绩优秀的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直接融资,为其中长期项目投资提供资金支持。
2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、风险投资等直接投资。
积极吸引、鼓励社会资本到上海设立创业投资、风险投资等投资机构,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在昆明设立,探索外资股权投资机构直接设立,通过对上海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,解决资金问题、改善股权结构、规范财务报表、增加市场竞争力、调整产业结构。
3、积极发挥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(上海股权交易中心)的作用。
为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流转的平台,为股权投资在上市之外构建另外一条公开退出渠道,并积极支持、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做好场外市场到场内市场转板机制的研究、推进工作。
4、拓宽其他融资渠道。
要发挥典当行、小贷公司等机构的短期融资优势,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服务。并解决汽车、房产二次抵押及股权等动产抵押可当品的登记、备案和核准等有关手续问题,为典当行、小贷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、拓宽经营范围创造良好条件。
5、加快规范、健全各类要素市场建设。
为中小微企业的产权、物权、股权、债权、知识产权等实现交易创造条件,促进全市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,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。并鼓励融资租赁、金融租赁公司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,以租代买缓解资金压力,重点为设备设施投资额度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资金。
第三、针对企业、银行间信息不对称,要努力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。
1、为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
全市将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、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、税务部门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系统及司法部门信息系统等,构建统一的检索平台,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接。
2、健全诚信激励机制。
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管理对象建立守信激励、违诺预警、失信惩戒、严重失信淘汰机制。而在企业方面,市金融办也将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。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信用价值观念,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同时,做好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,充分发挥获评企业带动效应,促进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、规范发展,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和发展竞争力。
第四、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政策缺乏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1、实行“同步受理、同步介入、同步审查、限时办结”。
对具备办理抵(质)押物权证的中小微企业,各级政府及规划、国土、住建、工商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尽可能扩大抵(质)押物权证办理范围和明确抵(质)押物登记办理程序,简化抵(质)押物权证和抵(质)押登记办理手续,严格规范中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登记收费,压缩办理时限,实行“同步受理、同步介入、同步审查、限时办结”。
2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。
为切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融资,各级政府及发改、工业和信息化、规划、国土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部门审批不得互为前置,建立部门会办制度,实现“手续最简、时间最短、联合会办、一站服务”。同时,积极协调公、检、法、工商等职能部门及县(市、区)政府,共同建立协调、有效的风险处置机制。
3、落实国际政策不折不扣。
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贯彻落实国务院、上海市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,不断加大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、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、做法及金融机构融资产品、要件等的宣传力度,通过政策解读、具体案例、具体产品等形式的报道,指导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。同时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力度,就规范财务报表、选择合适融资方式、挑选股权投资伙伴、发行债券、上市融资等知识进行普及,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、支撑。
朱耿洲博士总结:只有切实地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的原因,对症下药进行有效的帮扶,才可以彻底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。办法总比困难多,只要掌握了融资策划的技术,结合实际操作,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一定能得到完满的解决。
第一、针对银行金融服务尚待完善,应该充分发挥银行业融资主导作用。
1、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。
政府应该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,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工作,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定价、成本利润核算、信贷审批、激励约束、风险分类管理机制,建立中小微企业授信管理体系,简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程序,降低贷款门槛,下放审批权限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不断创新服务方式,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。
2、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、分类管理流程,建立便捷高效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。
通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产品,积极拓展循环贷款、动产抵押贷款、仓单质押贷款、股权质押、知识产权质押、土地使用权、林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的应用范围。积极探索中小微企业法人代表或大股东个人资产连带责任担保、联户担保、经济联合体担保等多种新型保证方式。
第二、针对中小微企业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,促进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。
1、政府应该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融资,积极为其上市创造条件。
做好各项服务工作,落实各项扶持政策,帮助企业了解上市融资流程、相关政策、法律规定,解决企业上市涉及政府部门的相关问题,并积极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集合发债工作,帮助一批成长性良好、经营业绩优秀的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直接融资,为其中长期项目投资提供资金支持。
2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、风险投资等直接投资。
积极吸引、鼓励社会资本到上海设立创业投资、风险投资等投资机构,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在昆明设立,探索外资股权投资机构直接设立,通过对上海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,解决资金问题、改善股权结构、规范财务报表、增加市场竞争力、调整产业结构。
3、积极发挥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(上海股权交易中心)的作用。
为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流转的平台,为股权投资在上市之外构建另外一条公开退出渠道,并积极支持、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做好场外市场到场内市场转板机制的研究、推进工作。
4、拓宽其他融资渠道。
要发挥典当行、小贷公司等机构的短期融资优势,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服务。并解决汽车、房产二次抵押及股权等动产抵押可当品的登记、备案和核准等有关手续问题,为典当行、小贷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、拓宽经营范围创造良好条件。
5、加快规范、健全各类要素市场建设。
为中小微企业的产权、物权、股权、债权、知识产权等实现交易创造条件,促进全市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,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。并鼓励融资租赁、金融租赁公司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,以租代买缓解资金压力,重点为设备设施投资额度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资金。
第三、针对企业、银行间信息不对称,要努力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。
1、为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
全市将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、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、税务部门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系统及司法部门信息系统等,构建统一的检索平台,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接。
2、健全诚信激励机制。
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管理对象建立守信激励、违诺预警、失信惩戒、严重失信淘汰机制。而在企业方面,市金融办也将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。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信用价值观念,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同时,做好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,充分发挥获评企业带动效应,促进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、规范发展,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和发展竞争力。
第四、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政策缺乏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1、实行“同步受理、同步介入、同步审查、限时办结”。
对具备办理抵(质)押物权证的中小微企业,各级政府及规划、国土、住建、工商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尽可能扩大抵(质)押物权证办理范围和明确抵(质)押物登记办理程序,简化抵(质)押物权证和抵(质)押登记办理手续,严格规范中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登记收费,压缩办理时限,实行“同步受理、同步介入、同步审查、限时办结”。
2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。
为切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融资,各级政府及发改、工业和信息化、规划、国土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部门审批不得互为前置,建立部门会办制度,实现“手续最简、时间最短、联合会办、一站服务”。同时,积极协调公、检、法、工商等职能部门及县(市、区)政府,共同建立协调、有效的风险处置机制。
3、落实国际政策不折不扣。
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贯彻落实国务院、上海市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,不断加大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、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、做法及金融机构融资产品、要件等的宣传力度,通过政策解读、具体案例、具体产品等形式的报道,指导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。同时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力度,就规范财务报表、选择合适融资方式、挑选股权投资伙伴、发行债券、上市融资等知识进行普及,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、支撑。
朱耿洲博士总结:只有切实地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的原因,对症下药进行有效的帮扶,才可以彻底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。办法总比困难多,只要掌握了融资策划的技术,结合实际操作,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一定能得到完满的解决。